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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农信社法律专业知识练习四

2015-04-03 11:49:09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

  1、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2、《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3、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4、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5、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1、【答案】C。解析: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也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特权者的权利。故A项表述错误。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不仅指财产上的权利,也指人身上的权利。故B项表述错误。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这个表述正确的。但自由必须受法律限制。故D项“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之表述错误。本题应选C项。

  2、【答案】A。解析: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财产制。而约定婚姻财产制的具体内容由夫妻自己选择或协商确定,故本题应选A项。

  法律原则的内容比较笼统、模糊;法律规则的内容明确具体。《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故排除B项。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未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的约定婚姻财产制是具体明确的,不需要援引或参照其他条款,故排除C项。

  所谓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未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故排除D项。

  3、【答案】A。解析:本题为选非题。韩某与刘某签订的协议,不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直接作为法官判案的事实根据,故A项错误。

  意思表示是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法律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综上所述,B项正确。

  导致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是行为,可以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比如婚姻登记)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比如犯罪行为)。故C项正确。

  法伦理性原则,隐含于规整(即法律规范调整)之中,只有借助它们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规整与法理念间的意义关联。它们的基础是实质的正义内涵,它们依凭其固有的信服力使得法律规范具有正当性。法伦理性原则,在我国民法中表现为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等。“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法官的该解释显然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故D项正确。

  4、【答案】D。解析:“习俗”在我国仅可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A项错误。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故B项错误。赵某与陈女并未结婚,仅仅订婚而已,故本案不能适用《婚姻法》第19条规定,故C项错误。《婚姻法》属于法律,《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属于司法解释,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故D项正确。

  5、【答案】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李某的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项表述正确。

  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B项表述正确。

  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结合第2款的规定来解释第1款,显然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故C项表述正确。

  不同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存在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但该位阶关系是初步的,其所确定的各种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不过,法律人在推翻时,必须要充分地论证,提供更强的理由。故D项表述错误,应选。